各院(系)、部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对港澳工作方针,更好地推动我校与香港、澳门高校教师、青年学生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特设立专项资金资助院(系)、部处开展对港澳交流项目。请各院(系)、部处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特点,积极申报承办批哈尔滨工业大学“港澳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