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协议》,中方每年将选派留学人员赴莫斯科大学进修或学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协助做好项目宣传和学生遴选工作。
一、协议内容
1. 协议名额:全国范围内24人(含访问学者)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10个月
3. 选派专业:物理、化学、数学、地质、材料科学、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优势专业。
4. 资助内容:留学期间莫斯科大学免学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提供莫斯科大学合作导师与国内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7. 外语条件:申请时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规定的俄语条件。
三、选派流程
1. 1月13日下午5:00前,申请人使用校内统一账号登录我校学生出国境管理系统int.swjtu.edu.cn,完成校内审核。
2. 申请人于2023年1月5日-1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并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作出认定,并加盖学院公章。
3. 申请人于1月10日下午5:00前,将CSC申请表(最后一页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学院签字盖章)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27办公室。
4. 国际处对申请人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在国际处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学校1月15日前统一报送留基委。
4. 申请人按照《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附件2)先行准备对外联系材料。申请时暂无需提交,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5. 留基委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向莫斯科大学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莫斯科大学通知为准。
四、派出
1. 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方负责落实,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 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协助办理。
3. 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基委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4. 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五、咨询方式
QQ群:473122404,请以“学院-实名”的方式申请加入。
swjtuoes@foxmail.com,66367892,廖老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