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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的通知

作者:出国境管理服务办公室 信息来源:出国(境)管理服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9-03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学习,学校拟对出国(境)交流的优秀学生予以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 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具有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交流期限内仍具有我校学籍。

3. 交流派出前已在学生出国(境)管理系统完成项目申请报名并获录取、出国(境)备案(离校申请),且已完成项目学习交流任务。(线上项目不在资助范围内)。

4. 综合表现优秀,无违纪违规行为,学习成绩、外语水平达到资助标准;

二、申请流程

1. 9月30日下午5:00前,校内统一账号登录外事管理系统http://int.swjtu.edu.cn/,点击“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经费资助申请。

2. 国际处结合出国(境)管理系统备案情况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校内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人员(优先资助交流期限三个月以上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 拟资助人员将在外事管理系统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资助经费将发放至学生校内银行卡。

三、注意事项

  1. 学生出国(境)资助采取竞争性差额评审,提交资助申请不等于必然获得资助。

  2. 资助经费额度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往年资助情况不具备参考性

  3.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纳入资助范围:

    (1)已获国家公派、学校资助、外方学校或机构等提供的任何形式资助的(包括曾获得过学校出国境交流资助的及参与过各类学校资助类出国境交流项目)

    (2)未经学校学生出国(境)交流系统途径批准出国(境)交流学习的;

    (3)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5)具有外国国籍或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件的;

    (6)培养单位或专家评审认定的其他不适合获得资助情形的。

四、咨询方式

电话:66366345,邮箱: swjtuoes@foxmail.com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