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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的通知

作者:出国境管理服务办公室 信息来源:出国(境)管理服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9-04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学习、拓宽学术视野,学校拟对出国(境)交流的优秀学生给予相应经费资助,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 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交流期限内保持我校学籍,学籍状态正常。

3. 交流派出前已在学生出国(境)管理系统完成项目申请报名并获录取,完成出国(境)备案(离校申请),且已按期完成项目学习交流任务。线上交流项目不在资助范围内。

4. 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无违纪违规行为,学习成绩、外语水平达到资助标准。

二、申请流程

1. 申请人请于9月30日17:00前,使用校内统一账号登录外事管理系统(http://int.swjtu.edu.cn/),进入“奖学金申请”模块提交经费资助申请。

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结合学生出国(境)管理系统备案信息,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校内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资助人员名单。评审优先支持交流期限三个月以上的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 拟资助人员名单将在外事管理系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资助经费拨付至学生校内银行卡账户。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资助采取竞争性差额评审提交申请不代表必然获得资助资助经费额度根据年度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往年资助情况不具备参考性

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纳入资助范围:

(1)已获国家公派、学校资助、外方学校或机构等提供的任何形式资助的(包括曾获得学校出国境交流资助、参与过各类学校资助类出国境交流项目的);

(2)未经学校学生出国(境)交流系统途径批准,自行出国(境)交流学习的;

(3)在校期间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4)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5)具有外国国籍或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件的;

(6)培养单位或专家评审认定的其他不适合获得资助的情形。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66366345 咨询邮箱:oes@swjt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