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信息来源:liaoli 发布日期:2017-03-30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特别项目选拔办法及“学生申请、学院推荐、校内评审”的工作流程,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项推荐人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4月5日下午5:00前以实名形式向国际处(犀浦校区综合楼423办公室,66367892)反映,恕不接受匿名电话和信件。
姓名
性别
学院
学号
留学身份
留学国别
留学单位
留学期限
陆宁
女
建筑学院
2016300116
联合培养博士生
英国
伯恩茅斯大学
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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