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同学: 为深化教育改革,主动适应社会需要,学校决定实行全日制本科生跨学科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科学士学位教育,允许学业优秀本科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基础上,跨学科修读第二个专业,以培养宽厚型、复合型、开放型、创新型人才,为此学校出台了《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管理规定》(见附件一),并将在近期展开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校决定开设的第一批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目录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科 |
所属学院 |
1 |
经济学 |
经济学 |
人文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人文 |
3 |
金融学 |
经济学 |
经管 |
4 |
法学 |
法学 |
人文 |
5 |
英语 |
文学 |
外语 |
6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经管 |
7 |
公共管理 |
管理学 |
公管 |
8 |
会计学 |
管理学 |
经管 |
9 |
计算机软件 |
理学 |
软件 |
1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信息 |
11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法学 |
人文 |
注:因为"应用心理学"专业为2008年开始招生的新专业,目前没有高年级课程供辅修二专业学生修读,第一批二专业不开设"应用心理学"专业,增加"英语"专业! 以上目录中的专业是根据学生网上调查得票的多少排序。 二、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培养计划的制定及提交 1、辅修第二专业所属学院应根据同届本科生主修专业的课程名称、代码、学分数等要素确定42~45学分课程作为第二专业核心课程,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教学环节构成辅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例如附件二格式。 2、请辅修二专业所在学院,按照附件二的格式,于2009年1月5日以前将培养计划的书面(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和电子文档交至犀浦校区教务处教务科(1207房间),电子文档可发送至jiaowu@home.swjtu.edu.cn。 三、学生申请的条件、流程及审批 1、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且无处分记录的二年级本科生可在填写辅修第二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三)。 2、学生申请的截至时间是2009年1月7日,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同学于2009年1月7日前,将申请表交到辅修二专业开设学院教务员处。1月7日后各学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和学生申请表于1月9日中午12:00以前上报犀浦校区教务处教务科(1207房间),审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四。 3、经学院审核同意,教务处审批注册后,获得修读第二专业资格。 四、学生选课 我校决定开设的第一批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课程不单独开班,审批通过的学生可在每学期开设的课程中选择相应的课程进行修读,如因修读第二专业原因造成的超学分选课情况,可向教务处提出超学分申请。 五、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请遵照附件一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8年12月29日 附件一: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管理规定 附件二:辅修第二转业培养方案样例 附件三: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四: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审核结果(通过)汇总表 附件五:第二专业培养计划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