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日下午,西南交通大学外事办证服务中心揭牌仪式暨座谈会在我校犀浦校区综合楼269会议室隆重举行。四川省外办张涛副主任和我校晏启鹏副书记共同为我校“外事办证服务中心”揭牌,省外办出国(境)管理处罗蓉处长、领事处左新处长、签证服务中心廖旭江主任等领导以及我校国际处全体工作人员及教师发展中心、利兹学院等相关二级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仪式由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江久文处长主持。
张涛副主任和晏启鹏副书记分别就“外事办证服务中心”的正式运行发表了重要讲话。张涛副主任指出,外事工作是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的,本着外事为民,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科学文化教育的发展的指导思想,四川省外办在全国外事系统中首创了在高校设立外事办证服务中心,为高校师生出国交流提供上门服务,获得了在蓉高校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也得到了外交部的肯定并将在全国推广。晏启鹏副书记高度评价了四川省外办务实、严谨、亲民的工作作风,要求国际处认真学习,并以此为新的起点,在新的一年里扎实做好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工作,加强针对全校的外事政策宣传,为广大师生做好服务,推动学校国际化战略的深入实施。
西南交通大学外事办证服务中心是经四川省外办与我校协商一致后决定开设的,办证服务中心的开设将推动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进一步发展,极大的方便了师生出国境开展各类交流活动和因公临时出国签证手续办理,也提高了办理效率。
中心设立后,将为我校师生提供以下各类服务:
1.代为报送出国《任务批件》审批手续;
2.代填《签证事项表》;
3.代填各国因公出国签证申请表;
4.根据各国签证要求,代为整理送签材料;
5.代为送递到省外侨办签证大厅,待签证手续办妥后,送递到西南交大办证服务中心;
6.代缴银行收费;
7.代为报送赴港澳《任务批件》审批手续;
8.代为整理办理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9.代为送递到省外侨办审批办证大厅,待港澳通行证手续办妥后,送递到西南交大办证服务中心;
10.咨询服务(因公、因私护照办理程序;因公、因私各国签证办理程序和要求;领事认证;境外领事保护;国际航线选择;前往国家食、宿、行安排);
11.提取已有因公旧护照,旧护照上已有前往国家的有效签证,免办签证;
12.提取已有因公护照,前往互免签证国家,办理《出境证明》,免办签证;
13.回国后,代为退还因公护照,返还押金;
14.代为在省外侨办领事处办理外籍教师《来华邀请函》;
15.代为在省外侨办领事处办理外籍留学生JW202签证通知表。
根据我校师生的实际情况,四川省外事服务中心还提供代填签证申请表、因私出国领事认证和因私签证代办服务(此为收费服务)。
随后,外办领事处左新处长强调了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交流以及外国留学生的注意事项,省外办鼓励教育交流,但是要履行报批手续。
出国(境)管理处罗蓉处长做了因公出国(境)管理相关知识的讲座。
罗处长指出:因公出国(境)团组要严格按规定确定出访的人数、天数,不得因人找事,安排照顾性出访。一般团组不超过6人,一般性出访一个国家不超过5天,两个国家不超过8天,三个国家不超过10天。公务活动要占出访行程的三分之二以上,中途不得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活动,活动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取消。避免在往访国敏感时期(如:大选、重大节假日等)访问该国。出行前和回国后的公示是必要的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罗处长也同时说明,出访美洲国家,因为路途遥远,可相应增加一天的时间。因公出国(境)实行限量管理,即一般行政管理干部实行一个任期一次,两年一次的限量管理,但出访我国周边接壤的邻国,不在限量管理的限制范围。高校教师出国(境)进行教学、科研相关的活动时,团组人数和在外天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教学、科研任务的界定由学校掌握。
罗处长也指出,出访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时,需访问三个及以上城市的团组,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访问时间。出国(境)事由为学历留学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项目的老师、持有外国长期居留证件的老师在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准后,可以持普通护照执行因公出国(境)任务。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持普通护照执行因公出国(境)任务。
罗处长还指出,邀请函必须注明出访的目的、起止时间、具体活动安排、被邀请人姓名、出生日期以及邀请人的单位、职务,并有邀请人的签名或盖章。邀请函的翻译件要忠实于原文,不得随意更改。还要注意少数国家的邀请函对出访时间有明确点到点的限制,一但超出限定的时间,即视为无效。
罗处长强调,回国后要及时归还因公护照,否则,将会影响全省因公护照的发放,需要省委书记到外交部说明情况方可恢复。
揭牌仪式和会议结束后,省外办的领导现场视察了设在犀浦校区综合楼421室的“外事办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