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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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申报通知

作者:Lydia LIAO 点击数: 来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9-30 09:59:02

各相关学院: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梳理与俄乌白合作基础,结合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形式

采取项目制申报。各学院先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学院再根据获批项目中对人员的要求推荐人选,候选人完成个人申报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仅对其做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每个获批项目连续资助3年。


二、申报要求

1.已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的学院可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模式。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2.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3.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在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通知后,项目实施单位应逐一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获批项目的选派名额、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涉及学费资助的项目,学费实际资助额度不超过立项通知中明确的学费额度。

4.项目实施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派出情况、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三、申请流程

1.各学院须于20211119日下午5:00前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与国外院校签署的协议中/外文版电子版提交至swjtuoes@foxmail.com。国际处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后反馈修改意见,并于1130日前将推荐公函及申报材料上报至留基委。

2.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资助的项目及选派计划,于20222月底公布获批资助项目。

3.如项目获批,学院组织推荐人选于202231-10日(第一批)、91-10日(第二批)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四、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10-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3.资助内容

留基委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方式

 QQ交流群:146865374,请以“学院-实名”的方式申请加入。

 66367892swjtuoes@foxmail.com,廖老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930


  •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