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法兰西共和国欧洲和外交部关于设立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行政协议》,2023年中法双方决定重新启动“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该项目将以中、法合作科研课题为基础,资助有合作基础的科研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到对方国家参与同一合作项目的研究工作。每年双方可资助不超过10个科研合作项目,每个科研合作项目最多可资助8人,中法双方至多各4人 (含研究人员和博士研究生)。现将相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请有合作基础的单位结合科研合作、人才培养需要积极申报。
一、 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2. 资助学科领域:不限定具体科学专业领域
3.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颁发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 申请方式
该项目实行立项制。各单位先申报立项,由中法双方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选派类别与选派规模。联合发起申请的中法单位应已有合作基础,并需同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自国家的项目执行机构(中方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法方为法国高等教育署)。获得立项的单位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指导项目参与人完成个人申请,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具体流程如下:
1. 7月1日前,申报单位梳理合作基础,配合法方合作院校准备申报材料,由法方向法国高等教育署提交申请材料。详情可查阅http://www.campusfrance.org/caiyuanpei。
2. 7月7日前,申报单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中方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简历、法方项目负责人简历(英文,须外方签字)、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26办公室(杨帆,66366345),电子版发送至swjtuoes@foxmail.com。*
每个合作项目需设一名项目负责人,由2-4名项目参与人组成,项目参与人应拟执行赴法科研工作。项目参与人应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应符合《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符合《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3. 国际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要求的于7月20日前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 中法双方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于11月底前公布,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颁发获批资助项目立项通知。获批合作项目执行期为两年(自项目获批次年1月1日起,相关项目参与人的赴法流动须于两年内完成)。获批合作项目确定的选派名额、人员类别、留学专业、留学单位等原则上不予调整。
5. 获得立项的单位组织和指导获批项目参与人于12月1-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请,并按照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03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
6. 国际处于12月10日前审核申请人材料,符合项目要求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留基委。
7.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被推荐项目参与人材料进行审核。录取结果将于12月底公布。被录取人员一般于次年1月起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邀请信为准。
三、 咨询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010-66093931,ouyafei2@csc.edu.cn,张老师
国际处:66366345,swjtuoes@foxmail.com,杨老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