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请各单位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积极梳理国际合作资源,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创新项目为申报制。项目实施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2.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3.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国家急需专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4.我校可选择的专项为:“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专项,每年可新申报项目2项。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由项目单位承担获批项目执行和管理的主体责任,获批项目的选派规模、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做调整。每年须通过信息平台在线提交年度总结。
5.申报项目应按照“创新、自主、精准”的要求,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服务学科建设,聚焦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合作。
6.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7.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8.鼓励项目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项目不支持是很情人个人负担学费的项目。
项目常见问题解答请参考: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5
二、申报流程
1.即日起至10月10日,各单位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求,统筹研究确定2024年度申报项目,对外联系,签署合作协议,准备项目申报材料。10月10日下午5:00前,申报单位将申请书、合作协议电子版发送至swjtuoes@foxmail.com;
2.国际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校总体学科建设规划确定最终推荐的项目(不超过2项),并指导项目单位对申报书进行修改;
3.10月20日前,申报单位登陆http://sa.csc.edu.cn,完成注册并进行相关绑定后,完成项目网上申报。
4.国际处完成网上审核,出具推荐公函上报至留基委。
5.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12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评审专家主要从项目目标、必要性、可行性、创新点、选派专业/领域/类别及收费情况、外方合作机构、项目管理、人才回收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咨询方式
邮箱:swjtuoes@foxmail.com,电话:66366345,杨老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