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期限
| 6~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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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类别
| 攻读博士学位:优秀应届大四毕业生、全体硕士在读研究生、一年级博士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读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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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人数
|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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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专业
|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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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获得外方大学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2、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学生外语必须符合外方大学博士入学条件
3、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学生必须获得外方免学费证明
4、中方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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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法
| 学生个人申请,经学院和中方导师同意后,递交申请材料到国际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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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申请材料
| 1、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2、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交的全套材料一式三份,材料清单请参考http://www.csc.edu.cn/Chuguo/82a7d0749c054a6aa19816306d3008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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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选拔程序
| 1、每年11月开始项目宣传,接受咨询
2、11月~次年2月,学生联系外方学校取得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准备各项申请材料,向国际处提交
3、2月20日~3月20日,学生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提交
4、3月20日,学校统一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5、4月~5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6、6月,公布录取者名单,发放录取公函
7、6月~7月,学校进行行前培训,学生办理离校手续,自行签证
8、8月开始,陆续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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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学生的学籍管理等问题
| 联合培养博士学生在国外大学就读期间,学籍保留在我校。攻读博士学位学生我校不再保留学籍,但其户口及档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在留学期限内保存在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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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护照及签证办理所需材料
| 学生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
各国签证要求材料可参考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71/info43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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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费用
| 1、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其学费由外方大学免除或外方导师资助,联合培养学生正常向西南交大缴纳学费(如获我校奖学金,应提供相应证明)
2、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生活费、保险费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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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项目介绍
| 为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的人才,国家留学基金设立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名,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1000名。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根据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常见问题请参考:http://www.csc.edu.cn/Zhuanti/37ad8da40f9a4d8598d46305106fb1e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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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项目负责人
| 国际处:廖莉 宋姝
电话:66366349 66366347传真:66366346
Email:lydia@home.swjtu.edu.cn或squirrelsong@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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