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金交存数额:
1、留学期限3个月以内(含)的留学人员免交保证金。
2、留学期限3个月以上的留学人员,交保证金数额详见附表。
(1)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及攻读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等在职人员,交保证金数额详见附表。留学期限12个月以上的上述在职人员,按照附表中“7-12个月”标准交存保证金。
(2)去往一类国家的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交保证金2万元(须出示有效学生证明)。
去往二类国家的在校研究生,交保证金2万元;在校本科生,交保证金1万元(须出示有效学生证明)。
3、对国家类别的说明:
(1)一类国家: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比利时、奥地利、瑞典、荷兰、丹麦、冰岛、挪威、芬兰、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希腊、日本、新加坡、韩国、卢森堡
(2)二类国家:
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塞尔维亚、黑山、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阿尔巴尼亚、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拉托维亚、马其顿、爱沙尼亚、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立陶宛、摩尔多瓦、塔吉克斯坦
哥伦比亚、智利、阿根廷、巴西、墨西哥、厄瓜多尔、秘鲁、古巴、玻利维亚
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孟加拉、斯里兰卡、柬埔寨、文莱、尼泊尔、叙利亚、越南、巴基斯坦、蒙古、老挝、朝鲜、印度、缅甸、塞浦路斯、土耳其、以色列、埃及、科威特、沙特阿拉伯、伊朗、卡塔尔、黎巴嫩、也门、约旦
南非、摩洛哥、喀麦隆、突尼斯、阿尔及利亚、肯尼亚、坦桑尼亚、加蓬、埃塞俄比亚、苏丹、赞比亚、尼日利亚
附表
国内地区
| 赴一类国家交保证金数额
| 赴二类国家交保证金数额
|
一类地区
| 7-12个月
| 4-6个月
| 7-12个月
| 4-6个月
|
北京市
| ¥40,000
| ¥20,000
| ¥20,000
| ¥10,000
|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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