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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公派研究生缴纳服务成本费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来源:Lydia LIAO 发布日期:2011-03-18 15:28:04

各申请人:

我校各类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需按照实际项目运行成本缴纳项目服务费,结合我校2011年公派研究生选拔过程中产生的成本性支出(材料审核、英语测试、邮寄及联络费用),经学校财务处同意,本次公派研究生项目收取300元/人的服务成本费。

请各位申请人于2011年3月23日(星期三)下班前将300元服务成本费交至犀浦校区图书馆605办公室。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