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按照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部署,现将我校2014年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选派规模
(1)攻读博士学位:人数不限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签约名额47个
2、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一般为36-48个月,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选派学科重点支持《人才规划纲要》、《科技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国内推选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国际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具体选派专业和领域。
4、留学单位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5、利用渠道
可通过学校、院系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重点支持申请人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渠道赴国外学习。
6回到顶部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