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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来源:Lydia LIAO 发布日期:2014-01-08 15:27: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匈牙利人力资源部2013-2015年教育合作执行协议》,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规模:全国200人/年(学位生)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0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36个月(含一年匈语预科)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48个月(含一年匈语预科)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访问学者:音乐教育、中东欧研究

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商业管理

博士研究生:中东欧研究、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商业管理、医学及艺术专业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访问学者: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文学或理学),或高等院校颁发的同等学历文凭的在职人员;

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或硕士一年级学生;

博士研究生:相关专业硕士应届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

2、符合国家公派2014年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http://www.csc.edu.cn/Chuguo/3ab16a65aabc4d94bb4844927fa2b9de.shtml

3、其他条件:申请人需掌握匈牙利语或英语,如使用匈牙利语作为学习语言,则需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如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英语水平应达到托福IBT90分/PBT550分或剑桥认证“B”或雅思5.0分。申请人须已取得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三、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同意后,于2014年2月25日-3月3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际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网报材料

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②《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由国际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③成绩单复印件:访问学者无需提供;学生类别的,除本科生须提供高中阶段成绩单外,其他身份的均提供本科及以上成绩单。

④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外语专业在校生可提供在读证明。

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⑥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插班生及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

请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操作,并将材料③-⑥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均自动上传,无需扫描上传。

四、联系方式

留学基金委:王佳旭010-66063933

国际处:廖老师66366349lydia@swjt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