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学习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海外学习 > 正文

2015年春季学期出国境项目离校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来源:Lydia LIAO 发布日期:2015-01-05 11:42:21

各位同学:

我校出国境项目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项目派出日前两周(如遇假期需提前),具体流程如下:

1、校级项目由国际处开具出国境交流学生名单至教务处/研究生院、计财处、学院、峨眉校区;

2、院际项目由项目承办学院统一将以下材料交至国际处:

(1)学院公函(教学副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

(2)院际项目推荐表(加盖学院公章、注明负责教师联系方式);点击下载

(3)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学生家长、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点击下载

(4)每人800元项目服务成本费;

3、在国际处主页下载离校通知单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下载

4、本科生在教务网文件表格下载并填写《交流期内本专业核心课程确认表》;教学副院长和导师审核《交流期内本专业核心课程确认表》并签字;点击下载

5、学院教学副院长在离校通知单上签字,同意派出;

6、宿管科办理退宿手续(学生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是否退宿,如不退宿,则正常缴纳宿舍费用);

7、计财处预缴学费,清算是否有欠费,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派出;

8、本科生至教务处(犀浦校区X1207)办理保留学籍手续,需提交学院已签字的《核心课程确认表》;

9、研究生至研究生院(九里校区4107)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派出期间奖学金暂停发放);

10、国际处办理离校手续,需提交各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离校通知单、学费收据复印件1份、出国境项目协议书(家长签字)点击下载一式两份。

以上流程如有疑问,请咨询:

66366347, 66366349(国际处)

66366262(教务处)

87601704(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