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位同学:
2017年春季学期学生出境交流离校手续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请遵照办理。
一、办理时间: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13日
二、受理范围
国家公派项目学生(2016年录取尚未派出的学生)
校际交流项目学生
院级交流项目学生
三、办理流程
1、校际交流项目学生
国际处开具出境交流学生名单至各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计财处、后勤保障处、峨眉校区(外事办负责归口管理峨眉校区学生离校手续),各单位依据总名单受理学生离校申请。
1)下载填写《离校通知单》/userfile/ckEditorUploadFile/1483408371600.xlsx,并按序前往各单位办理。
学院意见: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派出,加盖学院公章;
导师意见:由导师签署派出意见;
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意见:本科生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交流期内本专业核心课程确认表》/userfile/ckEditorUploadFile/1483408387746.doc,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和导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于《离校通知单》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保留学籍;
研究生前往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手续(派出期间奖学金暂停发放);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审核:学生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是否办理退宿手续,如无需退宿,则正常缴纳宿舍费用;
计财处审核:欠费清算、预缴学费,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派出;建议继续购买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约80元/年)及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约300元/年);
国际处审核:签署派出意见。
2)下载填写《出境交流承诺书》/userfile/ckEditorUploadFile/1483408398588.doc,学生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计财处出具的学费缴纳收据复印件1份。
上述三项材料由学生直接提交至国际处。
2、院际交流项目学生
学生除按流程提交上述三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1)学院公函:由分管外事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推荐名单》:加盖学院公章,注明学生在外期间学院负责教师联系方式。
院际项目学生的离校材料由学院指定人员统一提交至国际处。
办理咨询
单位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人
| 邮箱
| 电话
|
国际处
| 犀浦校区综合楼423
| 池老师
| chihai@home.swjtu.edu.cn
| 66366349
|
廖老师
| 50226174@qq.com
| 66367892
|
教务处
| 犀浦校区综合楼225
| 徐老师
| xuling@swjtu.edu.cn
| 66366262
|
研究生院
| 犀浦校区综合楼229
| 刘老师
| pyb@swjtu.edu.cn
| 66367296
|
计财处
| 犀浦校区综合楼123办公室26号窗口
| 文老师
|
| 66367908
|
学生公寓
服务中心
| 犀浦校区天佑斋1号楼第一层学生服务中心
| 王老师
|
| 66361189
|
峨眉校区
| 外事办:主楼1222
| 李老师
| fao_lee@home.swjtu.edu.cn
| 5198788
|
学生出境项目列表
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性质
| 类别
| 交流期限
| 1
| 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
| 国家公派
| 攻读博士/联合培养博士
| 6-48个月
| 2
| 台湾义守大学短期交流
| 校际
| 短期交流
| 1学期
| 3
| 台湾中华大学短期交流
| 校际
| 短期交流
| 1学期
| 4
| 台湾新竹交大短期交流
| 校际
| 短期交流
| 1学期
| 5
| 台湾正修科技大学短期交流
| 校际
| 短期交流
| 1学期
| 6
| 台湾辅仁大学短期交流
| 校际
| 短期交流
| 1学期
| 7
| 台湾师范大学短期交流
| 校际
| 短期交流
| 1学期
| 8
| 台北科技大学短期交流
| 校际
| 短期交流
| 1学期
| 9
| 台湾东海大学短期交流
| 校际
| 短期交流
| 1学期
| 10
| 台湾中兴大学短期交流
| 校际
| 短期交流
| 1学期
| 11
| 台湾中国科技大学联合培养
| 院级(土木学院)
| 短期交流
| 1学期
| 12
| 台湾逢甲大学短期交流
| 院级(信息学院)
| 短期交流
| 1学期
| 13
| 台南大学短期交流
| 院级(人文学院)
| 短期交流
| 1学期
| 14
| 日本明治大学短期交流项目
| 院级(公管学院)
| 短期交流
| 1学期
| 15
| 韩国延世大学短期交流项目
| 院级(公管学院)
| 短期交流
| 1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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