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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春季学期学生出境交流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来源:liaoli 发布日期:2017-01-03 09:50:54

校内各单位、各位同学:

2017年春季学期学生出境交流离校手续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请遵照办理。

一、办理时间: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13日

二、受理范围

国家公派项目学生(2016年录取尚未派出的学生)

校际交流项目学生

院级交流项目学生

三、办理流程

1、校际交流项目学生

国际处开具出境交流学生名单至各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计财处、后勤保障处、峨眉校区(外事办负责归口管理峨眉校区学生离校手续),各单位依据总名单受理学生离校申请。

1)下载填写《离校通知单》/userfile/ckEditorUploadFile/1483408371600.xlsx,并按序前往各单位办理。

学院意见: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派出,加盖学院公章;

导师意见:由导师签署派出意见;

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意见:本科生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交流期内本专业核心课程确认表》/userfile/ckEditorUploadFile/1483408387746.doc,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和导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于《离校通知单》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保留学籍;

研究生前往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手续(派出期间奖学金暂停发放);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审核:学生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是否办理退宿手续,如无需退宿,则正常缴纳宿舍费用;

计财处审核:欠费清算、预缴学费,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派出;建议继续购买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约80元/年)及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约300元/年);

国际处审核:签署派出意见。

2)下载填写《出境交流承诺书》/userfile/ckEditorUploadFile/1483408398588.doc,学生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计财处出具的学费缴纳收据复印件1份。

上述三项材料由学生直接提交至国际处。

2、院际交流项目学生

学生除按流程提交上述三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1)学院公函:由分管外事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推荐名单》:加盖学院公章,注明学生在外期间学院负责教师联系方式。

院际项目学生的离校材料由学院指定人员统一提交至国际处。

办理咨询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人

邮箱

电话

国际处

犀浦校区综合楼423

池老师

chihai@home.swjtu.edu.cn

66366349

廖老师

50226174@qq.com

66367892

教务处

犀浦校区综合楼225

徐老师

xuling@swjtu.edu.cn

66366262

研究生院

犀浦校区综合楼229

刘老师

pyb@swjtu.edu.cn

66367296

计财处

犀浦校区综合楼123办公室26号窗口

文老师

66367908

学生公寓

服务中心

犀浦校区天佑斋1号楼第一层学生服务中心

王老师

66361189

峨眉校区

外事办:主楼1222

李老师

fao_lee@home.swjtu.edu.cn

5198788

学生出境项目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类别

交流期限

1

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

国家公派

攻读博士/联合培养博士

6-48个月

2

台湾义守大学短期交流

校际

短期交流

1学期

3

台湾中华大学短期交流

校际

短期交流

1学期

4

台湾新竹交大短期交流

校际

短期交流

1学期

5

台湾正修科技大学短期交流

校际

短期交流

1学期

6

台湾辅仁大学短期交流

校际

短期交流

1学期

7

台湾师范大学短期交流

校际

短期交流

1学期

8

台北科技大学短期交流

校际

短期交流

1学期

9

台湾东海大学短期交流

校际

短期交流

1学期

10

台湾中兴大学短期交流

校际

短期交流

1学期

11

台湾中国科技大学联合培养

院级(土木学院)

短期交流

1学期

12

台湾逢甲大学短期交流

院级(信息学院)

短期交流

1学期

13

台南大学短期交流

院级(人文学院)

短期交流

1学期

14

日本明治大学短期交流项目

院级(公管学院)

短期交流

1学期

15

韩国延世大学短期交流项目

院级(公管学院)

短期交流

1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