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相关工作部署,现将我校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攻读博士学位学生:按实际情况推荐(全国2500人)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根据相关指导性计划并结合学校实际推荐(各单位无推荐名额限制)
二、留学类别及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学生: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优先资助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重要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的急需人才;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人员赴国外学习;重点资助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人员。
4、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5、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6、攻读博士学位类别申请人:
(1)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应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7、联合培养类别申请人:
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8、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9、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
10、选拔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四、时间安排
1、2019年2月21日前,学生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参加相关外语培训或考试,按申报类别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2、2月22日至2月25日,联合培养类别申请人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说明》(附件一)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材料。
3、2月26日至2月28日,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院内专家对申请联合培养类别的申请人进行院内评审。由评审专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二),由学院确定推荐排序并填写《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三),并于3月1日(星期五)17:00前将下述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23办公室:
(1)《申请人信息汇总表》(每个学院一张、按推荐顺序先后排序,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studyabroad@swjtu.edu.cn);
(2)学生申请材料(每人一套):《西南交通大学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个人简历(着重阐述科研情况)、在读证明、国内导师推荐信、中外导师签名的研修计划、本科阶段至博士阶段的正式成绩单、获奖证明(最多五项,同类奖项取最高奖);
4、3月4日至3月6日,国际处整理申请人材料,由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小组组织校内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联合培养类别人选名单,并于国际处网站公示。
5、3月13日至3月20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及公示无异议的联合培养类别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报平台(点击查看),完成网上报名。
6、3月20日17:00前,申请人将《西南交通大学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攻读博士学位类别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已由学院填写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此表随申请表在线生成)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楼国际处学生出境交流科办公室。
7、3月21日至3月31日,国际处进行在线形式审查,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办理推荐公函,提交至留学基金委。
8、4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9、5月底,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10、6月,组织行前培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要求及说明请见附件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说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莉、池海
电话:66367892/6349
电子邮箱:studyabroad@swjtu.edu.cn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423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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