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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荷兰莱顿大学合作奖学金申请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来源:liaoli 发布日期:2019-12-25 16:36:12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荷兰莱顿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每年拟共同资助优秀人员赴荷兰莱顿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1.招生规模:50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不超过48个月

3.选派专业:优先支持法学(包括国际法、航空与空间法、公法与私法)、社会科学、考古学、人文科学(包括语言学、艺术史、文学、亚洲与中东问题研究、哲学)、 理学(包括数学、计算机科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药学、生物学与环境科学)、医学。

4.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莱顿大学将为 奖学金获得者提供如下支持:免除入学申请费,免除板凳费,免除居留许可申请 费,提供科研指导,提供 140 小时学术和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指导,资助至少参加两次国际/国内会议/研讨会,提供学校研究生院和社团会员资格,免除论文印刷费用,提供一次性 500 欧元医疗保险报销费用。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 的基本条件及《2020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 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 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相应类别申请 人要求。

7. 申请人达到荷兰莱顿大学对相关学术能力与外语水平的博士生入学要求 并获得外方对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荷兰莱顿大学合作奖学金”的提名 资格。

四、申请办法

1. 2020年3月10日前,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 得无条件录取通知及合作奖学金提名资格。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荷兰莱顿大学公布的信息为准。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LU/CSC Scholarship Program”。

2. 申请人于 2020 年 3月10-31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与荷兰莱顿大学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要求详见《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3. 3月31日下午5:00前,学生将CSC申请表(最后一页需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打印CSC申请表时自动生成,需所在学院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西南交大学生出国境交流申请表》、国内导师推荐信和专家推荐信2封(单位抬头信签纸打印,需包括导师职称、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23办公室;

4. 国际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在国际处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材料4月12日前统一报送留基委。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六、咨询方式

QQ交流群:691149253,请以“学院-实名”的方式申请加入。66367892,Lydia@swjtu.edu.cn,廖老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