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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申请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来源:liaoli 发布日期:2019-12-30 14:47:11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剑桥英联邦、欧洲与国际基金会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剑桥大学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1.招生规模:博士研究生:30人/年

硕士研究生:10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个月,硕博连读申请人为48个月

攻读硕士研究生:12个月

3.专业领域:博士研究生:剑桥大学开设博士课程所有学科、专业领域。

硕士研究生: 剑桥大学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金融硕士(MFin)以外的学科、专业领域。

4.资助内容:全部费用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剑桥大学平均分担,包括:学费、奖学金生本人的生活费、中国至英国间一次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如奖学金获得者博士阶段的学习期限超过 3 年,可申请相当于一个学期(3个月)的生活费补助,是否提供这一额外生活费补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剑桥大学共同确定。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 件及《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申请人应具有剑桥大学无条件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并须达到剑桥大学相关专业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

4.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 硕士类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岁,不超过 45 周岁(197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博士类申请人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岁,不超过 35 周岁(198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四、申请办法

1. 2020 年 3 月 10 日前,申请人应自行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校方无条件录取通知及合作奖学金提名资格。具体要求、程序及截止日期以外方公布的信息为准。对外联系时请注明申请“CSC Cambridge Scholarship”

2. 2020年3月10日-31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硕士类材料说明 博士类材料说明

3. 3月31日下午5:00前,学生将CSC申请表(最后一页需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打印CSC申请表时自动生成,需所在学院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西南交大学生出国境交流申请表》、国内导师推荐信(所有类别申请人)和专家推荐信2封(仅攻读博士申请人,单位抬头信签纸打印,需包括导师职称、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23办公室;

4. 国际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在国际处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材料4月12日前统一报送留基委。

五、评审

按照《2020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执行。

六、咨询方式

QQ交流群:691149253,请以“学院-实名”的方式申请加入。66367892,Lydia@swjtu.edu.cn,廖老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