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全面提升学生国际交流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双一流”建设学生出国(境)经费暂行管理办法》和培养单位前期提交的“双一流”经费预算,现将2019年学生出国(境)交流经费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双一流”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做好经费申报工作:
一、资助原则
1、资助对象应为我校统招全日制双一流建设学科相关专业学生(含中外合作办学类别),资助留学期限内学生应具有西南交大学籍;
2、2019年双一流建设经费80%用于资助研究生赴海外交流学习(重点资助3个月以上的交流学习)、20%用于资助本科生赴海外名校进行交流学习。
3、为充分发挥各培养单位的自主权,按照“先立项、后资助”,“学校评项目、培养单位评学生”的原则资助经费,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双一流建设目标,确定需申请资助的学生国际化项目,提交经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由校内专家评审小组统一评审后,确定获得双一流经费资助的项目名单,各培养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开展学生选派工作,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单位下一年将缩减资助经费总额。
4、鼓励各培养单位成团组、成建制的派出学生,对有配套经费资助的项目,校内评审时将予以优先考虑和支持。
二、资助流程
1、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下午5:30前,请各培养单位将项目经费资助申请表(附件一)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23办公室;
2、2019年1月3日(星期四)前,校内专家对申请双一流经费资助的各项目进行会评,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各项目资助金额及人数;
3、各培养单位根据项目评审结果,选拔符合项目条件的学生,学生在派出前须办理《西南交大学生使用校内经费出国(境)学术交流审批表》(附件二);
4、学生返校后,向国际处提交《双一流建设学生出国(境)交流专项资助项目结题表》(附件三),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出国境交流票据办理报销手续。
三、资助额度
1、赴海外交流学习3个月(含)以上的项目分为三类资助标准,学生在学籍期限内,仅可申请一次该类别资助:
(1)研究生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执行,资助总额不超过4万元/人(港澳台地区除外);
(2)本科生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50%执行,资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人(港澳台地区除外);
(3)赴港澳台地区交流的研究生按照5000元/月的标准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人、本科生按照3000元/月的标准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人。
2、赴海外交流学习3个月(不含)以下的项目分为三类资助标准,该类别资助不能和第1条叠加申请:
(1)A类项目资助1万元/人/次,为欧美澳洲地区排名世界前200名或学科世界排名前20名的学校,;
(2)B类项目资助5000元/人/次,为欧美澳洲地区在国际教育舞台具有人才培养的显赫地位、科技创新的学术优势和社会服务全球声望的学校;或学科排名在世界前50的学校;或亚洲地区学校排名世界前200名或学科世界排名前20名的项目;
(3)C类项目资助3000元/人/次,为港澳台地区排名世界前200名或学科世界排名前20名的学校。
3、参加国际竞赛或国际会议的学生直接向国际处申请经费资助,资助标准港澳台地区3000元/人/次、其余国家5000元/人/次,申请人需提供参会论文摘要,原则上一篇会议论文只资助一名学生。每年只可申请一次该类别经费资助,可和第1条或第2条叠加申请。
4、如确因培养需要申请超额资助的项目,各培养单位需在项目经费资助申请表中对超额资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予以说明。
四、校内咨询
各培养单位学生国际化工作负责人请以“单位-姓名”的方式加入QQ群:146865374,联系电话:66367892,lydia@swjtu.edu.cn.
附件一:点击下载
附件二:点击下载
附件三:点击下载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