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开始启动,为帮助我校学生更好的了解该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共同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一、项目介绍
本项目旨在利用国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及学贯中西的文化艺术大师,提高我国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
1、选派人数:全国300人(含访问学者等类别)
2、选派类别: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3-12个月)
3、选拔专业
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留学人员应派往艺术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机构。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国内推选单位的国外合作渠道或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导师已有的国际合作渠道赴国外学习;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主要通过国内高校与国外学校/机构的合作渠道派出。
5、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或本科插班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申请类别
(1)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3)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合作项目派出。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5)本科插班生:需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合作项目派出。申请时应为就读院校的优秀二、三年级本科生,年满18周岁(2000年4月5日前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专业应为世界一流。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3、外语条件
申请时外语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②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③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⑤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 托福85分, 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⑥通过拟留学单位/外方导师组织的考试或面试达到其外语水平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选拔流程
1、2018年3月前,学生联系外方院校,获得入学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2、3月12日下午5:00前,申请人将全套申请材料http://fad.swjtu.edu.cn//gjc_showNews.action?id=BCF5A83E58C20E32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23办公室;
3、3月13日-16日,国际处整理申请人材料,校内公派研究生小组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进行校内公示;
3、3月20日-30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并打印CSC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针对申请人具体情况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4、3月31日-4月5日,国际处网上审核并录入推荐意见,准备校公函,统一报送留基委
5、5月底,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派出人员管理及服务期要求请参考: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71208/20171208114502_4123.pdf
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同学尽早准备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加入公派研究生QQ群:40931684 (以“学院-姓名”格式申请加入),或咨询66367892、6636634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