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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选拔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来源:liaoli 发布日期:2018-01-15 15:32:01

各相关学院:

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开始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共同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一、项目介绍

1、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保证项目选派质量和留学效益;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派出留学人员的联系,为学生按期回国服务奠定基础,特设立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2、选派计划:全国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一个月(必须满4周)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

2、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5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三、选拔流程

1、2018年3月前,联系学生外方导师,获取邀请信,准备其他申请材料

2、3月20-30日,登陆留基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打印CSC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其中1-4项须由所在单位分管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院长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月2日下午5:00前,将全套申请材料http://www.csc.edu.cn/article/1138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23办公室

4、4月12日,学校统一将申请材料寄送至留基委

5、6月,留基委公布评审结果,陆续派出

四、派出及管理

1、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申请人在此期限前派出即可。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2、选派人员持因私护照派出,免签《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免交保证金。

3、选派人员在此申请国家公派留学不受留学回国服务期限制

4、由留学服务中心预支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并代为预定往返国际机票

5、交流时间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

校内咨询电话66367892,廖莉。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