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8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启动,为帮助我校学生更好的了解该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共同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一、项目介绍
本项目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落实《关于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应用型、复合型非通用语种和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
1、选派人数: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及通过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共计划选派1150人(含高级研究学者等类别)
2、选派类别: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48-60个月) 本科插班生(3-12个月)
3、选拔对象
(1)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
A.选派有关高校,特别是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和区域特别是“一带一路”涉及国家研究;
B.根据实际需要支持有关单位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C.选派拟作为国别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2)外语类人才
主要派出除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以外的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
A.选派非通用语种在职教师赴国外研修、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支持选派拟作为非通用语种教学人员培养的英语或其他相近语种专业教师赴海外强化学习或攻读学位。
B.选派拟作为师资培养的非通用语种在校生赴国外插班学习或联合培养;选派拟作为师资培养的非通用语种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C.按照学生自愿、择优遴选、按需派出的原则,支持有关高校选派一批英语专业或其他相近语种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赴国外进行强化学习或攻读学位,培养国家亟需但国内暂不能自主培养的非通用语人才。
D.按照“独有语种成班派出,稀有语种按需选派,招生规模较大语种择优选派”的原则,选派非通用语种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在读期间赴国外插班学习或联合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各校语种人才培养实际需要,研究制定各校相关语种本科插班生指导性选派计划,由学校统筹选拔推荐。择优遴选非通用语种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E.支持有关单位择优遴选非通用语种自费留学生,按相关要求招录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
F.按需选派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在职人员赴国外研修。特别是外交外事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学位。
4、资助费用
纳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派出人员,留学期间享受外方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原则上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须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纳入互换奖学金者还应符合各互换奖学金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类别要求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A.我校优秀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B.我校正式工作人员或在职教师,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C.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2)联合培养博士生: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A.在职教师、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相关高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申报。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B.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硕士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5)科插班生: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2000年3月30日以前出生)。应为国内普通高校四年制本科二、三年级在校生(如五年制本科,四年级可以申请);品学兼优,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6)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
A.仅针对国家亟需但国内暂不能自主培养的语种。
B.支持相关高校根据实际需要,从英语或相近语种在校生中选拔优秀学生。
C.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2000年3月30日以前出生)。
3、申请学费资助赴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或对象国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三、外语条件
1、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2、国内暂不能自主培养的非通用语种留学候选人应为英语或相近语种专业在校师生或相关外语专业在外优秀自费生。
3、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申请互换奖学金按照各互换奖学金简章要求提交邀请信,如无要求,申请时可不提交邀请信,留学单位由外方落实。
四、选拔流程
1、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类别:申请人在3月16日下午5:30前将所有申请材料http://fad.swjtu.edu.cn//gjc_showNews.action?id=BCF5A83E58C20E32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23办公室;
2、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类别按照各具体项目的规定时间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23办公室;
3、3月20日-30日,学生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并打印CSC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针对申请人具体情况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4、3月31日-4月2日,国际处网上审核并录入推荐意见,准备校公函,统一报送留基委
5、5月底,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派出人员管理及服务期要求请参考: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71208/20171208114502_4123.pdf
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同学尽早准备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加入公派研究生QQ群:40931684 (以“学院-姓名”格式申请加入),或咨询66367892、6636634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