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学习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海外学习 > 正文

2020年韩国互换奖学金遴选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来源:liaoli 发布日期:2020-03-27 14:08:42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每年选派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赴韩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协助做好项目宣传和学生推荐工作。

一、项目内容

1.名额:全国范围30人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选派专业:优先选拔理工科类的学生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人及其父母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人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申请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于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于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8.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9.应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持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5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拔。

10.曾享受过此奖学金人员、持有韩国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位人员、怀孕或疾病治疗中的人员不得申请此项目。

三、选拔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对外联系材料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200302/20200302155126_8379.pdf; (2)4月1-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单位推荐意见表(打印CSC申请表时自动生成)和《西南交大学生出国境交流申请表》需提交所在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疫情期间,学院意见可用学院分管副院长的邮件内容或微信回复截图代替。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

(3)申请人于4月10日下午5: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23办公室(或发送申请材料电子版至swjtuoes@foxmail.com邮箱);

(4)国际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国际处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4 月20 日前统一报送留基委。

2.应提交材料

(1)《西南交大学生出国境交流申请表》

(2)CSC申请表(最后一页本人签名)

(3)单位推荐意见表(需有学院正式推荐意见)

(4)按照《韩国互换奖学金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准备的全套对外联系材料电子版。

四、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韩方推荐。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韩方负责落实。

五、派出

1.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录取结果通知留学服务机构,签证和机票事宜由留学服务机构负责办理。

2.一般在当年7-8 月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韩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未按期派出者,5 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六、外语培训

韩国语成绩达到TOPIK5 级以上的留学人员获得留学院校研究生院入学通知书后,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院学习。

无韩国语成绩或韩国语成绩未达标(TOPIK5 级以上)者,赴韩后须进入韩方指定院校进行一年的韩语培训。培训后韩语成绩须达到TOPIK3 级以上,否则将被取消留学资格。

七、咨询方式

QQ交流群:691149253,请以“学院-实名”的方式申请加入。

邮箱:swjtuoes@foxmail.com,廖老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