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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来源:liaoli 发布日期:2019-02-19 15:00:24

校内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双一流”高校建设的支持力度,更好的服务国家战略和重点学科领域的发展,推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实质性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扩大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的资助规模并对相关申报工作作出调整。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双一流”建设和前期国际合作交流基础积极申报。

一、项目介绍

创新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自2014年起,为更好的服务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而设立的资助项目。采取先申报,由国家留基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选拔人选的方式运行。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三年,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视情况选派少量访问学者、博士后。

2019年创新项目设4个专项:

1.精准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设立“双一流”高校建设专项,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围绕学科建设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书“专项类别”栏注明申报专项类别为“‘双一流’建设高校专项”)。

2.鼓励创新,支持中外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设立特色学科专项。引导未入选“双一流”建设的高校及科研机构以本单位特色学科为依托进行项目申报,发挥学科优势,引领国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书“专项类别”栏注明申报专项类别为“特色学科专项”)。

3.聚焦高精尖缺,加大对国家重点学科及领域资助力度,设立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为服务国家重点领域,支持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校以实验室为主体通过高校申报项目(申报时须在项目申请书“专项类别”栏注明申报专项类别为“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

4.助力健康中国战略,推动中美人文交流,设立中美大学医学领域合作计划专项。

项目具体实施办法请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通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82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应体现如何通过中外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人才培养特色;有明确的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重点支持服务国家战略、填补领域空白、重点行业急需、具有前瞻性的跨学科或交叉学科人才培养项目。

2.工科类优先支持申报主体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111引智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科研基地的项目;理科及基础理论研究类重点支持前期成果已发表在高学术影响力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的申报项目(本科学排名前3%);人文类重点支持非通用语、国别问题研究、国际组织等人才培养项目。同时,优先支持针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中紧缺、空白专业领域的硕士、博士和师资类等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3.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4.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

三、申报流程

1.请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于3月8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外双方合作协议复印件、项目管理办法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23办公室。

2.3月15日前,国际处汇总整合申报项目情况后,报主管校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国际处将单位公函、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留学基金委将于4-5月起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5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

4.项目获批后,各单位组织被推荐人员于6月20日-25日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录取人员的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12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廖老师,66367892,lydia@swjt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