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实际需求,积极申报。
一、申请方式
本项目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不受理个人申请。
1.已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的单位,可结合“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2.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3.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主要依托项目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和管理工作。项目单位在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通知后,应逐一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项目单位获批项目选派名额、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涉及学费资助的项目,学费实际资助额度不超过立项通知中明确的学费额度。
4.对于执行中项目,项目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派出情况、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项目单位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人选条件及要求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研究生:须为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式工作人员。研究生须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去的较突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
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4)硕士研究生:须为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5 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6)本科插班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且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四分制),成绩单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申请时需已获得进入外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邀请信。培养方案中需明确学生赴国外后无需语言预科学习,已有招生、培养记录,实际教学安排严格按照联合培养方案执行。
7.外语水平
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使用俄语作为工作语言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人,俄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我委统一组织的俄语培训,培训合格方可派出。派出后可进行一年语言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该项目亦可支持学生、学者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外方邀请信中须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申请时英语需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四、项目申请流程
1.即日起至11月20日,各单位根据和俄乌白高校合作情况,确定申报项目,准备项目申报书。11月20日下午5:00前,将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电子版发送至swjtuoes@foxmail.com;
2.11月30日前,国际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要求的统一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1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
4.2021年3月1日-10日,项目单位组织推荐人选完成第一批项目申请,4月底公布录取人员情况;
5.2021年9月1日-10日,项目单位组织推荐人选完成第一批项目申请,10月底公布录取人员情况;
五、人员派出
1.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 2022 年 12 月31日。俄语未达标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如未按要求参加俄语培训或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将不予派出。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3.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五年内不再接受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
六、校内咨询
学院项目申报联系人请加入QQ群:146865374,请以“学院-实名”的方式申请加入;
学生申请人请加入QQ群:691149253,请以“学院-实名”的方式申请加入;
电话:66367892
邮箱:Swjtuoes@foxmail.com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