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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作者: 点击数: 来源:liaoli 发布日期:2020-11-09 14:11:31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0年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即将申报,请和上述国家有实质性合作的单位结合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需要,统筹规划,积极申报。

一、项目介绍

为推动国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国家一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长期、稳定、可持续的科研合作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于2006年设立“促进与美大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2018年起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执行工作,2019年起项目名称调整为“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我校2019年成功获批1项新项目,为四川省唯一获批单位。

我校今年可新申报项目1项,获批项目总资助额度约10万元,资助期限为二年。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范围面向理、工、农、医及以上学科的交叉领域,国外合作机构应为世界一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所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学科建设、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鼓励中外合作机构建立“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2.项目应体现学科优势与特色,代表单位科研合作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推动示范作用。

3.申报时中外合作机构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且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合作协议。

4.鼓励各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其他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摊机制,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1.拟申报单位于11月13日中午12:00前将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中/外文)签字版、项目管理办法电子版发送至swjtuoes@foxmail.com

2.11月13日下午,国际处牵头组织校内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我校推荐的项目(1项);

3.11月14日-15日,确定推荐的项目修改并完善申报材料;

4.11月16日,主管校领导对新申报项目予以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学校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5.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向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提交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建议,经审批后,于2021年2月前将获批项目通知有关单位。

四、实施与管理

1.按照教育部资助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项目资助经费用于合作协议执行中开展的各类双向交流活动,如人员往来、信息收集、调研、小型会议开支等。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资金预算表执行。

2.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书、国外合作机构,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

3.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申请书》开展研究并撰写年度总结报告。年度总结报告应包括当年经费使用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度执行计划等内容。

4.国际处于当年12月31日前将年度总结报告及审核意见报送留基委。

5.项目执行期满后,申报单位应对项目进行总结并提交留基委(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科研进展、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情况,初步留学效益,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等),留基委将组织专家根据总金额报告对项目进行验收与评估。

五、联系方式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66367892,swjtuoes@foxmail.com,廖老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