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学习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海外学习 > 正文

2021年韩国互换奖学金遴选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来源:liaoli 发布日期:2021-02-28 14:28:51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每年选派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赴韩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协助做好项目宣传和学生推荐工作。

一、项目内容

1.名额:全国范围31人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选派专业:优先支持IT电子、动画、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等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韩国优势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及注册费、学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申请人及其父母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人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申请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于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于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7.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8.应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持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5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推荐。

9.曾享受过此奖学金人员、持有韩国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位人员、怀孕或疾病治疗中的人员不得申请此项目。

10.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选拔办法

1.3月10日前,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对外联系材料: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41,并登录西南交大学生出境管理系统www.int.swjtu.edu.cn完成校内报名流程;

2.3月10-16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单位推荐意见表(打印CSC申请表时自动生成)提交所在学院分管院长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

3.申请人于3月16日下午5:00前将CSC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单独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23办公室,博士生申请人将国内导师推荐信电子版发送至swjtuoes@foxmail.com邮箱;

4.国际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国际处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3月23日前统一报送留基委。

5.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韩方推荐。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韩方负责落实。

四、派出

1.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录取结果通知留学服务机构,签证和机票事宜由留学服务机构负责办理。

2. 留学人员应在排除前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3. 一般在当年7-8 月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韩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未按期派出者,5 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4. 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排除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五、外语培训

韩国语成绩达到TOPIK5 级以上的留学人员获得留学院校研究生院入学通知书后,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院学习。

无韩国语成绩或韩国语成绩未达标(TOPIK5 级以上)者,赴韩后须进入韩方指定院校进行一年的韩语培训。培训后韩语成绩须达到TOPIK3 级以上,否则将被取消留学资格。

七、咨询方式

QQ交流群:691149253,请以“学院-实名”的方式申请加入。

邮箱:swjtuoes@foxmail.com,廖老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