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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技厅2021年度“天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来源:yf 发布日期:2021-03-29 20:25:50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天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是应聘(邀)在我省行政区域单位工作的各类外国籍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包括在评选范围之内。已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技合作奖以及四川“金顶奖”或“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应是对我国友好,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积极向我省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我省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了某项空白,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管理等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为我省企业技术进步、科技攻关提出重要建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积极为我省培养人才,向我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对外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为我省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科研教育和文化卫生等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含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版)(见附件)。

表中内容应逐项打印填写,只有“聘请单位意见”及其后栏目内容可用钢笔填写,其中“主要贡献”一栏的填写,要求客观真实、数字准确、重点突出,字数在800字以内。

(二)外国专家的护照复印件。

(三)补充材料。为保证申报材料内容丰富翔实,除《“天府友谊奖”申请表》中专家“主要贡献”内容外,项目申报单位可以就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提供补充材料;还可将专家工作的课题、项目成果等列入国家、省或行业部门的发展规划、计划的有关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等,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报送,其中外语材料需提供中文译本。

以上材料各一式二份

请校内各单位广泛推荐积极联络与我校已有广泛合作交流背景的外籍专家,在征得外籍专家同意的基础上,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好附件表格,于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国际处(综合楼426办公室),由国际处统一报送至四川省科技厅。

联络人:杨帆 电话:66366345;yangf@home.swjt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