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工作,受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委托,现启动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2016年下半年新选志愿者岗位2102人,其中,面向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招募1298名孔子学院志愿者(详见附件1);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804名普通项目志愿者(详见附件2)。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1. 2016年下半年孔子学院志愿者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普通志愿者岗位须在3月9日前报名。
2. 2016年下半年普通志愿者及其他孔院志愿者岗位须在3月23日前报名。
(二)报名对象
2016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回国志愿者。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三、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文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50周岁之间;
6、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程序
1、个人报名
(1)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
(2)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
(3)在线生成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在线上传提交。
注意:
(1)“所属教育厅/部属高校”一栏选择“西南交通大学”。
(2)提交前请反复确认,确保所填信息准确、完整,并按要求上传所有附件。一旦提交,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3)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会得到通知,请关注管理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2、学院审核
申请者将中、英文《申请表》和《审核表》打印、本人签字后,附上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提交给所在学院。所在学院审核申请者材料,并在《审核表》“派出单位意见”一栏中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校审核与报送
所在学院将审核同意后的申请材料统一于3月8日17:00前(2016年下半年孔子学院志愿者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普通志愿者岗位);3月22日17:00前(2016年下半年普通志愿者及其他孔院志愿者岗位)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犀浦校区综合行政楼424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五、选拔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
2016年下半年孔子学院志愿者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普通志愿者岗位候选人选拔考试定于3月26日至27日进行,下半年普通志愿者及其他孔院岗位候选人选拔考试定于4月23日至24日进行。具体安排将通过管理平台(vct.hanban.org)另行通知。
为方便志愿者候选人考取《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国家汉办拟于3月25日和4月22日分别举行《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志愿者专场笔试。有笔试成绩者优先录取。具体信息请登录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查看。
六、培训
国家汉办将根据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
国家汉办根据外方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八、派出
志愿者派出时间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确定,任期通常为一学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学校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九、待遇
1、志愿者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十、特别说明
请有意申请者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一旦申报不得擅自退出。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培训并最终被录取者不得擅自退出,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主管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电话:66367373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邮箱:renjun@swjtu.cn, mayao@swjtu.cn
办公地址:犀浦校区综合行政楼422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