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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2017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外派教师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来源:mayao 发布日期:2017-04-17 15:24:57

关于招聘2017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外派教师的通知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7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报名工作的函》(汉办[2017]142号),2017年外派汉语教师推荐选拔工作已经启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需求信息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7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8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推荐程序

1.提交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24日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推荐学院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由教师将推荐信原件及电子版本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校内审核表》(附件),由所在学院审核申请者材料,并在《审核表》“派出学院意见”一栏中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是否同意派出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签署派出意见,最后将《申请表》、《审核表》及学院推荐信统一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犀浦校区综合行政楼425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材料通过后报送国家汉办。

2. 报送时间

请于2017年4月21日17:30前将推荐材料递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犀浦校区综合行政楼425办公室)。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审核结果将于4月底前通知申请人。

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在网站上通知,请关注外派汉语教师服务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3.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我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定于5月中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同时,抄报教育厅。被录取教师须接受我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待遇

派出教师生活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本通知由国家汉办师资处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10-58595711 传真:010-58595904

外派教师报名网址:http://kzxyshizi.hanban.org

校内主管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电话:66367372 联系人:马瑶

联系邮箱: mayao@swjtu.cn

办公地址:犀浦校区综合行政楼425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