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出国(境)交流时间在3个月(含)以上,且交流期限内仍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
应届毕业生赴海外高校攻读学位的,按学校毕业离校手续统一办理。
二、办理时间
建议学生在实际派出日期前2周开始办理。
三、办理流程
1、系统备案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出国(境)管理实施细则》(西交校外[2020]9号文件),所有出国(境)交流学生(含因私出境旅游/探亲学生)须在派出前登录学生出国(境)交流系统完成备案手续。
网址:int.swjtu.edu.cn,使用校内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完成系统备案。
2、离校手续
学生完成备案手续收到系统短信提示后,即可在int.swjtu.edu.cn直接发起离校手续,本科生需先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核心课程确认表》,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将纸质版核心课程认定表上传至离校手续附件栏。
学院审核:学院相关负责人进行线上确认。
教务处审核(仅本科生):教务处为项目学生保留学籍,完成线上确认。
研究生院审核(仅研究生):学生先在研究生系统中进行“学籍异动申请”,国家公派类别(含国家汉办项目)选择“保留学籍”,非国家公派类别选择“对外交流”。研究生院完成线上确认。
物业中心审核(仅退宿学生):根据学校公寓管理规定,出国(境)半年(含)以上学生,原则上均需退宿。在物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犀浦校区一食堂旁,孙老师)办理退宿手续,物业中心完成线上确认。如无需退宿,则正常缴纳宿舍费用。
计财处审核:学生自行打印已办结的备案表,持备案表前往计财处电算化科(犀浦校区综合楼118办公室,谭老师)进行费用清算并预交学费。计财处完成线上确认。
国际处汇总:完成校内审核的申请人信息系统自动推送至国际处汇总。
四、 办理咨询
单位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国际处 |
综合楼427 |
杨老师 |
66366345 |
教务处 |
综合楼225 |
徐老师 |
66366262 |
研究生院 |
综合楼229 |
曹老师 |
66367295 |
计财处 |
综合楼123 |
梅老师 |
66367908 |
物业中心 |
物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
孙老师 |
66361189 |